合同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09:47) 点击:68 |
合同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向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所有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它除了民事合同以外,还包括行政合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等;狭义的合同即民事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协议,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最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上的合同系指最狭义的合同即债权合同。《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合同的这一法律特征,所谓行政合同显然不属于我们这里所说的合同,行政合同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对象。民事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