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许可证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5-07 02:41) 点击:98 |
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房屋的单位获得行政许可,能够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只有当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有利于加强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人以及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证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拆迁申请及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拆迁申请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的,是否具备法定条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否合理等。经审查,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及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