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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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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条件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2-03-13 11:04)     点击:351

登记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
  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夫妻。这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纳合法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对非法同居者乃至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一概拒之门外。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其离婚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即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同样适用于离婚行为。因而《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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