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系列问题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4 16:41) 点击:214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间断达十年;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科室 职称(工种) 籍贯 身份证 户口性质 现在住址 二00*年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本人意向 年 月 日 科室意见 科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人事部意见 科长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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