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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辉律师,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担任主任;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资格证号:A20082102131900   律师执业证号:16301201010195920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海省律师协会会员;青海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青海省法学会会员;青海省江西商会常年法律顾问;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2011年度、2012年度优秀律师。现在执业于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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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赠与员工股权协议书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3-01-09 05:15)     点击:1352
股权赠与协议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xxxxxxxxxxx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出资并注册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圆整。甲方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公司员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二、股份及股权的赠与
   甲方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同意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既拥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赠与股权。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受赠股权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约定甲方收购所赠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元。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含因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某项手续而对该协议的透露。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职,甲方均有权以     元的价格收购原赠与的股权。
    七、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该转让或赠与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或公司损失。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变更及备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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