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碰到二个关于房产的问题想咨询:
1、关于租房意向金,退回的问题
前两天我委托21世纪房产中介帮我寻找合适的房屋进行租用,当时他们介绍了一套公寓,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我同意租用,并和中介公司签署了《房屋求租居间协议》并缴纳了意向金(协议上成为意向金)3200元委托他们和房东沟通价格,回家后经过思量觉得那个房子并不理想不满足我的需求,所以第二天一早就联系中介告知我不想租那套房子,请他们继续帮我寻找其他房源,但对方首先不退回意向金,同时如果委托继续寻找新房源还要重新支付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意向金吗?
2、关于二手房暂不能过户,如何规避风险?
现我看中一套二手的商住房,但因房东要二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暂时不能过户,请问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