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维权您好律师,我是一个普通消费者,2011年购买了斯维思健身房和平里店的一年健身卡,结果短短几个月时间11年底他们宣布撤摊,称健身房不能运营只能保留游泳项目,当时承诺给会员提供几种补偿方案并给会员做登记,1、根据剩余时间退款,2、将剩余时间转到游泳项目,3、将剩余时间转到他们的其他分店;我选择了退款,当时他们答应2012年3月初可以退款。。。结果这一等就是遥遥无期,三月推5月,5月推六月,就这么一直推,中途他们把游泳池搬了一次家,现在连游泳项目都撤了,再打电话给他们的经理,回答是10月以后才能退款,要么就说“你不满意我们的安排可以去告我们”我觉得在我们这个和谐社会怎么会出现这种目无法纪,如此嚣张的欺诈行为,让人很气愤;我打过12315的投诉电话,本以为消协能够替老百姓出头,结果消协把这件事推给和平里税务所;打电话到税务所,税务所里更是互相推诿,打了好几个电话也没人管这事,我们花了钱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难道这件事就这算了吗?
于是我求助律师,希望得到您的帮助,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怎样才能维护我应有的权利,恳请您的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