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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
王振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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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9180911018971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清远
  • 手机:13413588701
网站公告

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广东省兼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全国名校郑州大学。有数年法律从业经验,曾成功的办理过多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工伤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人身损害纠纷(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可代办见证/公证/司法鉴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为你提供有针对性的、极具操作性的律师意见。有些查证困难、极其被动的案件,当事人认为胜诉无望,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本人,在本人的努力下,案件化被动为主动,转败为胜,取得了当事人高度赞誉。秉承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你的损失,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先办案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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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不让继父的子女继承我母亲婚后买的房子
详细内容 如何不让继父的子女继承我母亲婚后买的房子继父去世,母亲和其子女协商写明了,结婚前他们家自建房房产证归他兄妹所有,我母亲婚后出钱购买的商住两用房处置权归我母亲所有,现在他们要改房产证名字了,我也想顺便把那商住房的事弄好。 1、在不用要他们签名同意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不让继父孩子有商住房的继承权? 2、现在赠与给我好还是公正遗嘱?公正遗嘱后,母亲还在生的情况下,房子若拆迁,得的钱他们有份吗?
地区 广东-清远
分类 民事法律-遗产继承
询问人 annie67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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