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律问题总公司投资其他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很多地方的分点都无法正常经营,出现撤点,员工离职,无人管理,无人负责,追债人只能上访政府,但有部分地区因当地管理人员责任心强,靠自给自足的慢慢填补以往的欠款。但负责人员因当地员工不足,对于税务方面也不是很懂,一直都没有或者没有时间进行正常申报(因欠债太多,也没有费用去支付税费,税务稽查人员上门稽查(在负责人经营阶段,法人(公司老板)一段时间将收入30%收走,70%留给当地支出,但实在业绩无法支撑欠款后又停止这种方案,后面就又当地负责人自己收钱自己负责支出了。老板只是每个月问下收入多少,并自己配了一个财务负责给我们报税,报税人员说我们一直没钱,就不用交了,都0申报。)法人(公司老板)又不出面处理,当地负责人会负什么责任。(当地负责人与原公司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因公司出现问题后面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由老板承诺自己按月支付,但一直因公司没钱没有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