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何树利律师
- 执业证号:W0120021108156
- 资格证号:
网站公告
何树利,黑龙江省牡丹江人。教育经历: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在职研究生
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国家商务部反商业欺诈志愿者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昌平区党校客座讲师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对刑事辩护有着浓厚的兴趣。崇尚辩护是一种信仰,是一种充满挑战的永恒事业!秉承刑事辩护是捍卫人权、捍卫民主、捍卫自由、捍卫法制的理念。曾办理过:朱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朝阳区迄今最大假烟案),王某(女)诈骗案,董某故意伤害(致死)案,金某挪用资金(1500万)案,沈某(政法委督办)妨害公务案,赵某故意杀人(黑社会性质,枪杀两人,判为无期)案,湖北刘某、北京孙某非法经营案(传销型),郭某合同诈骗(汽车贷款)案,深圳高某、成都朱某运输、贩卖毒品案,黄某强奸案,李某寻衅滋事案,张某流窜盗窃案等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关系。 在从事律师职业过程中,亦曾担任湖北林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仕奇集团北京仕奇职业制装有限公司、特丽洁国际企业集团北京特丽洁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曾参与日照市百货大楼公司制改造、桂林铁合金总厂承债式收购、国务院中国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中心控股的厦门新中厦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调配、资产重组等多个大型项目的方案策划、制定及操作、执行。发表了《律师介入刑事侦察阶段的变革》、《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形式要件》、《企业职工内部持股的“劳”“资”问题》等文章并参与编写了《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百题问答》一书。 本人谦虚谨慎、为人平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结识了很多专家学者,并积累了《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日报》、等诸多媒体资源,为本人从事法律服务提供了大量的理论指导舆论监督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