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乱记013 9000万元的雕塑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06-17 09:53) 点击:322 |
律师乱记013 9000万元的雕塑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周辉律师 忐忑几日,还是决定写此小文。不是要攻击谁,不吐不快。
毛主席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本人才疏学浅,不知他在何文中说过此话,请各位学识渊博的老爷先生太太小姐们告知一声,不甚感激之至哉。
贪污这个事情,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是个很大的错误,达到一定金额就构成犯罪。2012年以来,老习加强了反贪污的工作,干得漂亮!大赞!
对于浪费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要分这个钱是谁的钱。一个私人老板,就算他用自己的钱把整个房子用黄金铸就,也无可厚非。只要他的钱来源合法,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但是对于国家的钱,社会公众的钱,就不能随便花了。在花社会公众的钱的时候,例如上市的股份公司要做重大投资或者购买不动产,需要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否则不得为之。对于国有性质的机构,花钱的时候就更应该谨慎了,每一元钱,都需要花得合理、合法、廉洁、高效、节约。因为,国有性质的钱的主人是社会公众,甚至是整个国民,国有机构的执行人只是人民的公仆,哪有仆人随便乱花主人的钱的道理。还有王法吗?(脑中自动跳出冯小刚在《功夫》这个电影中的经典镜头,熟悉的朋友可以回味一下。)
前段时间,某机构门前的9000万元的雕塑被中央巡视组责令整改。干得不错!我觉得,应当审查一下:这个9000万元的雕塑是如何产生的?有没人要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整个花钱的决策制度是否有问题?可能其实已经这样做了。
纯属好奇,我打算看看9000万元能干什么。如果拿来建廉租房,可以建9000平方米(至少吧,是不?),满足100户家庭的居住问题,并且国家还保留了产权。至少为平抑目前的高房价出了一点力。好奇的朋友可以批评一下本人前面的拙文《高房价到底伤害了谁》。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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