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与精神压力宣泄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0-10-18 10:42) 点击:861 |
言论自由与精神压力宣泄 --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周辉律师 先说一个笑话。一个政府职员要辞职并移民国外,领导找其谈话,谈话内容如下: “难道党和政府的领导不能令你满意吗?” “满意。” “你不满意你的工作吗?” “满意。” “你不满意你的工资吗?” “满意。” “那你为什么还要出国?” “因为他们允许我说不满意。” 从这个老兄的言论可以看出,他的收入是可以令我等普通老百姓羡慕的。按常理来说,他应该是满意的,可以说,他移民的理由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但是,他选择了移民,仅仅因为他不满意的时候可以大声说“不满意。”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言论自由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说,言论自由是多大个事啊,难道比吃饭穿衣更重要吗?非也非也,本人并无此意,本人想从这个问题谈到另一个问题。 人处在社会当中,面临的事情是千差万别的,就算是和尚尼姑,他们都不可能脱离社会存在。我在做国际贸易的时候,有一个公司的同事真的出家到五台山当尼姑去了。该同事做了正经的尼姑后,还是和公司的同事有联系,还告诉了她的邮箱。在尼姑庵中,尼姑们也是可以打电话上网的。因此可以说,世间万物,你处在其中,经历的这些不同的人和事,你产生的感觉也是不同的,或者愉悦,或者悲伤,或者愤怒,等等。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负面的感知会产生压力,这个压力会对身体的各个系统产生影响,日久不宣泄会造成病变。前两年,有个大叔在汽车上说“你有压力,我有压力,没解决,没解决!”后来这个一度成为粤港地区的很多人的口头禅。因此,让这个压力宣泄出来,是一个正常的、有效的途径,而说话,就是一个非常廉价和方便的方法。所以说,人有压力的时候,他/她就得向另外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说,否则的话他/她就只能向心理医生说,或者采取一些很极端的做法,挥刀残害幼儿或者小学生导致惨案的发生。还有最近的富士康的12个员工连续跳楼自杀,造成的影响令国人震惊。 因此,让有压力的人大胆地向别人说出他/她的感受和想法,并且用一个正常的机制来保障这个权利,是解决国人压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立法机关和政府应该让国人充分享用这个法定的权利,不要让这个权利流于形式,而且不要对一些言论过于敏感。 回头看看本文开头的笑话,难道仅仅是笑话吗? (2010年7月9日) 周辉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135-3414-5232 座机:0755-2519-1562 QQ : 992803015 著作权声明: 本文系周辉律师(全国统一执业证号14403200910579176)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转载须经著作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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