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辛合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交通肇事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1-05-13 16:18)    点击:1053

 交通肇事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

新《道路交通管理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这一规定扩大了适用交通规则认定事故责任的范围也就相应扩大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因此,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如果不是或不能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车辆责任的,可以其他罪处罚。一般而言,适用有关生产安全规章认定责任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罚;适用生活常理认定责任的,只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重伤罪定罪处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辛合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辛合律师,辛合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辛合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07521502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辛合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保定律师 | 保定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辛合律师主页,您是第16112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