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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2-21 09:38)    点击:387

 

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常言道,“人吃五谷杂粮,哪还有不生病的。”看病就医,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为看病引起的纠纷已屡见不鲜,医患矛盾不当升级,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有些患者拿着不少认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向医院要求赔偿,索赔无果后,就又起诉到法院,到最后还是没有赢得官司,一审不服就又开始上诉等等,总之对结果是不接受的,这样就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社会作用。
通观这些案件,败诉原因有些是因为患者自身造成的:如对证据的保全和收集不够到位;当然也有个别代理律师的不当之处,如案由的确定等,如果对于医疗纠纷理解的不够仔细,那么出现患者不满意的判决结果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与我们现在的医患双方的诉讼地位不对等也是有关系的,出现了有些患者的家属围堵医院甚至法院,这种做法严重的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和法院的正常办公,对社会的稳定是不利的。
 针对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尤其是《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我们在期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服务意识的同时,也建议患者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应有的注意:
1、发生纠纷后应该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怀疑是因为用药等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应立即与医院相关人员对该药品等采取保存措施,为以后的检验做好准备,医院拒绝的患者也可以自己保存好相关的物品;
3、保存好门诊、急诊、挂号、诊断书、手术知情同意书、输血(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住院病历、医疗费收据等可以证明就医的事实的相关资料;
4、一旦认为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应在第一时间内复制相关的病例等,需要加盖医院的印章并且应该做到资料的完整性如共有几页等;
5、对于对死因有异议的尸体应该及时提出尸检的申请以免因错过尸检的时间而影响尸检结果;
6、及时的向律师咨询,建议让律师尽早介入,包括和医院协商赔偿阶段;
7、其他必要的措施。
医疗事故与医疗侵权是两个截然不同法律事实,也就是说患者应该认清楚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侵权的行为都属于医疗事故。
在此提醒大家。患者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在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多向专业的人士请教,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在与医院协商时不要盲目的被一些小的利益影响,一定要慎重考虑,需要考虑到以后会不会产生二次治疗费用?(有时二次医疗费用比第一次的费用要高出很多)是否会留有后遗症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使我国的医患关系得到缓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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