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纠纷律师 建议患者就诊保留好所有单据及病历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5-15 13:42) 点击:109 |
患者就诊一定要保留所有挂号票据、收据、门(急)诊病历等资料,这些看似没有太大用途的票据,在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时,会成为关键性的证据。 2007年8月11日晚20时许,小C在玩耍时左手肘关节内侧不慎被玻璃切割致伤,当时疼痛、出血,在当地诊所紧急处理(包扎伤口)后,当晚23点到Y医院急诊。 医生检查见:左手肘关节可见一5cmx4cm的不规则创口,深达2cm,并见活动性出血,创口内可见20ml已凝固血块,肘关节内侧皮肤肿胀明显,关节活动可。医生为小C拍了X片,诊断为:左肘关节皮肤裂伤,血肿,清创,缝合,清除血肿手术后,嘱术后12天拆线。8月22日依嘱拆线,被告知恢复不错。2008年3月,小C出现左手小指轻微弯曲,渐加重并累及环指。2008年7月,父亲带小C到北京积水潭医院,肌电图显示:左尺神经损伤(陈旧性)手肌呈重度受损表现,需手术恢复受损神经。术后,诊断左尺神经损伤,术后4个月无恢复。 律师观点 小C左肘关节受伤,伤口深达2cm.当时尺神经已经受损,但Y医院没有诊断出,只是常规X线检查,但此种检查无法检测出神经受损的情况,属于漏诊。复查时,医方同样没有依据患者的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分析,第二次漏诊。 临床上对于尺神经的损伤,原则上越早修越好,锐器伤应争取在受损后4小时内做一期修复。如病人全身或局部情况不允许,或神经损伤范围难以确定,可考虑延迟修复或二期修复。延迟修复时限在受损后2-18天,二期缝合则在18天-3个月。 由于医方的漏诊,导致患者在最佳的修复期内没有得到及时的修复 ,造成术后无法恢复,留下终身残疾。 医方在鉴定会时,以患方对于复诊的事实因为没有病历不承认,患者父亲拿出复诊时拆线收据,鉴定专家确认医方在复诊时存在没有诊断出病情的事实,延误治疗。 医学会鉴定结论:首诊医生查体不全面,无手术探查记录,造成漏诊;复诊时,医方仍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延误治疗;医方上述过失造成二次尺神经移植术,对患者功能恢复有一定影响。 本例事故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 如果患者父亲没有保留这一复诊的证据,医方的责任会更少 所以票据的保留是必要的。 (摘自北京岳成律师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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