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专职律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注意事项及遵循的原则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3 04:22)     点击:395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注意事项及遵循的原则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责任人不是故意的,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会要求得很严格。对于一般的精神伤害,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第二,当地的法院是否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如果有,应当参照这一限额提出具体索赔数额。当事人不宜超过该索赔限额提出赔偿请求。

  第三,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索赔金额能够调解,尽量争取调解。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严格的标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原则

  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多少的基本原则: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占到便宜,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不使受害人吃亏。

  3、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

  法官对于案件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或合议庭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相当或适当的赔偿数额。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甘雨忱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抵押担保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甘雨忱律师,甘雨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甘雨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0437472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甘雨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源律师 | 辽源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甘雨忱律师主页,您是第2756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