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谷友军
谷友军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谷友军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15901376758 QQ:25168147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开庭的功能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02 10:28)     点击:297

开庭的功能

  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在普通法系,开庭审理无疑是整个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开庭审理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查明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辩论意见,以便法官对案件做出公平的判决。

  庭审中查明事实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对当事人提交或者交换的证据进行质证,二是证人作证。普通法系国家庭审模式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口头性。根据这 一特性,证据一般是通过证人作证的方式提出的。因此,对于事实调查,普通法系国家侧重于后一种方式。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关于证人的规定,但是,由于法 院对证人的书面证言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也由于对证人出庭作证没有配套的措施,在实践中,证人很少被传唤出庭作证。因此,目前的实践中,我国的庭审调查侧 重于对书面证据的质证。

  法庭辩论是庭审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其通常不与证据交换或者庭前会议发生交叉,这里不做阐述。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谷友军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谷友军律师,谷友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谷友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0137675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谷友军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谷友军律师主页,您是第14282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