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法,您知道吗?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4-24 14:40) 点击:23 |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要牢记。 1、指年利率24%和年利率36%。 2、 (1)司法保护区: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高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 (3)自然债务区,即自愿支付区: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 2 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本文章有任何不解之处,可随时拨打北京张颖律师电话,13126837129. —————————————————————————————— 【律师介绍】北京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婚姻、继承、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131 2683 7129、微信号:13126837129 微信公众号:zhangyinglvshi QQ:582943797 \ :582943534 张颖律师微信平台是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学院,和你一起探讨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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