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外债,可以执行其儿女财产吗?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1-07 20:18) 点击:38 |
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实社会中,很多人都把财产转移,不偿还债务。那么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呢? 案情介绍: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131 2683 7129、微信号:13126837129 微信公众号:zhangyinglvshi QQ:582943797 \ :582943534 照片名称:2015-05-09 判决生效后,徐某夫妇未履行法定义务。经康某申请,法院启动执行程序。执行人员通过调查,未发现徐某夫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在县城其儿子徐某华名下有一处房产。该房产系2010年5月徐某夫妇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徐某华名下,当时徐某华20岁,但徐某华仍在大学读书,完全由徐某夫妇供养,徐某华无任何经济来源。 分歧焦点: 本案徐某夫妇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但徐某夫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发现在县城其儿子徐某华名下有一处房产,那么法院对徐某华名下的房产能否执行?能否追加徐某华为被执行人呢?产生两种不同的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院执行的标的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在徐某华名下的房产即为徐某华(第三人)的个人财产,不是被执行人徐某夫妇的财产,因此不能执行,也不能追加徐某华为被执行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产系徐某夫妇出资购买,且购买当时徐某华并无经济能力,虽然登记在徐某华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而徐某夫妇所欠债务系家庭经营所欠债务,家庭债务由家庭财产偿还理所应当,因此,可以执行该房产,但需追加徐某华为被执行人之后才能执行,追加符合法律规定精神。 法律分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的理由是: 1、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将自己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情况较多,有些属于意图躲避执行,有些是真实赠与,有些是代持有产权等,实际权利人和名义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形较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要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准确的适用法律,对于经查证属实依法可以执行的财产不必拘泥于登记名义。 2、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作用,不动产登记即彰显权利,除非相反证据,登记权利人即推定实际权利人。所以对登记的权利人,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他人,法院实在不宜认定为他人所有。但是如果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等,则可以认定无效或撤销登记,从而恢复为可执行财产。有一类可以突破登记名义权利人的情况,就是无需登记依法即可认定为法定共同财产性质的情况,此类财产即使名义上登记为个人所有,也不影响其共有性质,例如夫妻对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家庭成员对登记在一方名义下的家庭财产等。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徐某夫妇为躲避执行而转移登记,也没有不是赠与的证据,故不宜轻易否定其赠与关系,但是该房产属于徐某夫妇收入所购,徐某华依赖徐某夫妇供养,并无任何经济来源,故徐某华名下财产确认为家庭共同财产并无不当。 3、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从上述规定来看,家庭财产用于经营的,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则经营中相关的债务也应由家庭财产承担,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是民事主体自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债务系家庭经营所欠债务,理应由家庭财产来共同偿还,因此法院可以追加徐某华为被执行人,执行徐某华名下的该房产。但法院必须掌握充分的证据,就是既要有充分认定为共同债务的证据,也要有充分认定财产属于家庭财产的证据。 ———————————————————— 对本文章有任何不解之处,可随时拨打北京张颖律师电话,13126837129. —————————————————————————————— 【律师介绍】北京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婚姻、继承、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131 2683 7129、微信号:13126837129 微信公众号:zhangyinglvshi QQ:582943797 \ :582943534
张颖律师微信平台是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学院,和你一起探讨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13126837129 回复数字查看往期精彩内容: “1”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 “2”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那个划算 “3”辞职后的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4”民间婚约彩礼涉及的法律问题 "5"交通事故司法解释30个实用问题 "6"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7”身份证复印件的签注书写方法 “8”被公安机关带走后的必备常识 “9”代孕出来的孩子归谁抚养 “10”买车您的多留心点 “11”购房产权问题、卖房户籍迁不出去 “12”退休金计算方法、余额宝风险 “13”婚外情如何举证、社保如何转移 “14”职场女性必备知识 “15”电子证据、短信等的举证办法 “16” 离婚时房屋的补偿办法 17” 车辆未年检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 “18” 如何购买商品房 “19”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20” 女生再婚要防止的骗术 “21”夫妻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22” 年假 婚假 产假 事假 病假的区别 “23” 劳动仲裁的程序 互动博客: http://zhangyinglawyer.fyfz.cn/ http://www.9ask.cn/blog/user/gulang1/index.html http://www.lawtime.cn/lawyer/lll103713503103718597 http://www.66law.cn/lawyer/gulang1/ 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http://blog.sina.com.cn/u/5231226280 http://www.chinavalue.net/857029/Default.aspx http://www.51wf.com/lawyer-center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