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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或借用社保卡有什么法律责任?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4 16:04)    点击:106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31 2683 7129 、、15333 142777  ,微信号:13126837129、公众微信号:zhangyinglvshi
 
核心提示:社保卡是具有保障功能的个人卡,是参加社保人员的身份证明。将社保卡出借或者借用他人的社保卡会违法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根据天津市的相关规定,适用他人社保卡,情节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张颖律师为您整理介绍。

  借用或出借社保卡有什么法律责任?

  目前天津要求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出具本人社保卡,这既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也是参保患者的权益主张。部分参保人员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购药、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或交给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使用,违反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不仅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给持卡人自身带来风险,也在客观上助长了欺诈骗保行为。

  借用出借社保卡的处罚规定:

  1、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对于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购药、将本人的社保卡交给他人或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使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参保人,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处以罚款,并调整其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停止其刷卡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全额垫付方式报销,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群众如果发现违规使用社保卡行为,可向市医保监督所举报投诉。

  2、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2012]第49号),参保人员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或者将本人社会保障卡交给他人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使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调整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期限1个月以上1年以下,在此期间社保卡停止使用,违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全额垫付按照规定审核报销。————————————————————————————————————————————————————————————————————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等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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