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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夫妻关系如何处理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4 00:31)    点击:108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 13126837129、15333142777,微信号:13126837129  公众微信号:zhangyinglvshi

核心内容:“宣告死亡”是法律上拟制的死亡,但有时也的确会和实际的情况不一致,也就是说,被宣告死亡的人还活着,由此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又回来,夫妻关系怎样处理?以下张颖律师为您介绍宣告死亡的条件以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相关案例

  赵女士1990年与李先生登记结婚,结婚后没多久,李先生就南下做生意去了。但是到1991年底的时候突然音讯全无了。赵女士多方寻找都没有消息。1997年由法院依法宣告李先生死亡,第二年赵女士和陈先生登记结婚了。不料,2000年李先生却又重新出现,要求和赵女士复婚。此时,他们三人的关系又何去何从呢?

  这个案例是被宣告死亡人又重新出现的问题,涉及到我国法律对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的解释。我们下面着重谈一下宣告死亡的条件以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

  与宣告失踪一样,宣告死亡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法律规定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与申请宣告失踪不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同意申请宣告死亡,后面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就不能申请宣告死亡。除非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同意,或者是没有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后面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死亡,依此类推。

  二、宣告死亡的后果

  宣告死亡是法律上拟制的死亡,因此,在法律后果上与自然死亡是相同的,也就是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关系,财产值得继承等等与自然死亡的人相同。但是宣告死亡也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还存活,他所从事的各种民事活动依然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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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损害赔纠纷、劳动仲裁、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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