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颖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看清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3-15 00:16)    点击:181
 许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卖出一套临街门面的商品房,在合同上约定,过户当天若不能正常使用水电,卖方违约赔总房款的百分之一,买方违约赔万分之一。最后因为不能正常收房,买方告许女士,许女士要支付违约金6万元。

  购房费用你清楚吗?居间合同你应该怎么签?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了二手房消费警示,消费者如发现房地产中介公司有违规行为,可拨打965559投诉。

  案例

  房主低价卖房,却被买方告了

  郑州市民许女士昨日来电反映,她通过房产中介卖了一套53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30.5万元。由于房子是临街门面,且自己又急着用钱,许女士认为,这个价钱并不高。

  她不曾料到,因为购房合同上的一些条款,买房人把她告了。

  合同上约定,过户当天,房主确保水电正常使用,若与事实不符,卖方则需每日向买方赔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果买方于过户当天不收房,则需向卖方赔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许女士说,自己年纪大了,又不懂卖房流程,关于条款约定,就让中介把关了。

  但是,由于许女士的房客掐断了电线,过户当天,买方拒不收房,延误十七天。同时,买房人又以此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大约有6万元。

  许女士很委屈:“违约条款不对等,凭啥我违约赔百分之一,他违约只赔万分之一?”许女士认为,房产中介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而且还有可能伙同买房人故意欺骗她。

 郑州市二手房交易量呈逐年上涨趋势,如果不能正确选择中介机构、正确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甚至对簿公堂。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提醒道,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

  要与中介机构签订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或者《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待中介机构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再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即三方协议。

  对于三方协议,要使用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文本有统一的编号,内容具体、完善、规范,针对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定金、佣金、费用分担、房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设定了选择性条款、提示性条款。

  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买卖双方还需看清户口迁移以及水、电、煤气、物管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

  郑州市房管局着重提醒道,凡是你想要,但是合同中没列明的条款,都应该在附件里显示出来,千万别嫌麻烦。

  二手房消费警示摘要

  遵守限购政策

  购房人要严格遵守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出售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的行为,不要轻信,以免上当。

  清楚购房费用

  购房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三大块:一是房款。一定要同卖房者当面谈价格、签合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获取不法利益。二是中介佣金。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的发票。三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后面附上《费用清单》。-------------------------------------------------------------------------------------------------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拆迁补偿、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损害赔纠纷、劳动仲裁、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MEN财贸中心B8层;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5333142777 13126837129

微信号:ZY5826261

电子邮件zhangying1410@126.com]   QQ 582943534

互动博客:

http://zhangyinglawyer.fyfz.cn/

http://www.9ask.cn/blog/user/gulang1/index.html

http://www.lawtime.cn/lawyer/lll103713503103718597

http://www.66law.cn/lawyer/gulang1/

http://yinglvshi.findlaw.cn/

http://gulang1.fabao365.com/

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http://blog.sina.com.cn/u/3267281515

http://user.66law.cn/index.aspx

http://www.chinavalue.net/857029/Default.aspx

 http://www.366law.com/118273

http://gulang1.lawyer.m148.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颖律师提供“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颖律师,张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2683712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颖律师主页,您是第9453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