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颖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二奶携子争遗产 胜诉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1-09 01:19)    点击:69
 人到中年痛失丈夫,操办丧礼时竟突然冒出丈夫的二奶携私生子来“认亲”。一家餐饮连锁店的大股东因故去世不久,私生子就将他的合法妻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日前,荔湾区法院对这起法定继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私生子可以继承六分之一遗产,但同时查明该富豪名下产业均存在未还完的贷款,继承者需同时承担债务。

  (注:为保护隐私,报道中涉及的当事人均为化名)

  葬礼上的意外

  二奶携私生子来认亲

  状告发妻要瓜分遗产

  黎奇是一家以做汤出名的餐饮连锁店的大股东,该连锁店是在2002年由黎奇与其弟弟黎伟及亲戚林刚共同出资组建,在越秀区闹市、海珠区等繁华地段均有分店,黎奇占有70%的股份,其弟黎伟占有25%的股份,林刚占有5%的股份。

  2010年10月,事业有成的黎奇突然因病去世,生前他与合法妻子王凤只生育了一个女儿黎娟。尽管女儿黎娟已经20多岁,48岁的王凤中年丧偶仍悲痛万分。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在丈夫的葬礼上,丈夫的二奶刘美竟然抱着2岁的儿子黎小勇前来“认亲”。这个时候,王凤才知道丈夫在外面还有私生子。

  而葬礼结束不久,2011年初,二奶刘美就以其与黎奇的私生子黎小勇的名义,将发妻王凤及其女儿黎娟列为被告,向荔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父亲约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其中包括,两间餐馆70%股权份额中的11.7%股权份额,两套房产和一台奥迪小轿车的17%份额。

  发妻的反击

  房已抵押车有贷款

  企业财务欠款多多

  王凤对于二奶的诉求不予认可,在法庭上她表示,自己才是黎奇的合法妻子,黎娟是合法婚生女儿,黎奇直至临终也没有向母女俩说过其另有儿子,不认黎小勇是黎奇的儿子这个说法,请求法院驳回其要求继承遗产的请求。

  同时王凤辩称,黎奇没有遗留现金给两母女,要分家产没有,可以分担的债务倒是不少。两套房产是在黎奇名下,但黎奇在2008年4月将两套房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了100万元,贷款期为5年,黎奇死亡时只还贷18个月,还欠银行贷款64万元。而奥迪小轿车也是贷款购买的,黎奇死亡之前只还贷了17个月。

  说到企业,王凤表示,总店的经营场地是租来经营的,黎奇占70%的股份,但黎奇去世后,召开家庭会议时,财务公布出来的清单显示:该企业尚欠货款、水电费、电话费、员工的工资、员工的保证金、炉具装修款、装修费等款项。

  至于分店,王凤称,那是为了方便办理有关的工商手续,才使用黎奇餐馆的名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餐馆只是挂靠企业,与黎奇是无关的,而且一直都是亏损经营,没有盈利。

  王凤表示,不仅没有值钱的遗产可以分割,二奶名下还有依法应当归还给她的财产。王凤说,黎奇生前给黎小勇的母亲刘美购买了一套房,黎奇用了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为二奶买房,单方赠送给二奶,按照《婚姻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应交回黎奇的合法妻子,也就是她王凤本人。

  而对此,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刘美当庭竟声称“房子是自己卖淫赚来的”。另据房地产评估结果显示,黎奇名下的两套房屋总共价值人民币303万余元。 2011年4月庭审中,二奶刘美向法官出示了儿子黎小勇的香港出生证书,该证书记载黎小勇生于2008年2月,父亲姓名是黎奇,母亲姓名是刘美。同时,刘美还提交了她此前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黎小勇与黎奇的堂兄黎强是否同一父系进行鉴定,一个月前的鉴定意见是:不排除黎强与黎小勇来自同一父系。

  刘美认为,这份鉴定足以证实黎小勇与黎奇的血缘关系。王凤不认可鉴定的真实性,于是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黎小勇与自己女儿黎娟是否同父异母关系、黎小勇与丈夫胞弟的儿子黎扬是否同一父系进行鉴定。

  一个月后,该中心结论为:根据检验结果,支持黎小勇与黎娟系半同胞关系;不排除黎小勇与黎扬来自同一父系。最终,荔湾区法院判决认定,根据黎小勇的出生证及相关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黎小勇是黎奇的非婚生子。

  法院判决

  私生与婚生权利同等

  可继承遗产也需担债

  荔湾区法院判决指出,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黎奇生前未订立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是,法律同时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没有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故均应当清偿黎奇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相关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权益共同继承,其中王凤继承六分之四,黎娟继承六分之一,黎小勇继承六分之一。

  同时,法院查明,黎奇的两套房产、奥迪车确实均存在贷款,奥迪车的贷款已由王凤偿还完毕。而餐馆的相关费用还没缴清。-------------------------------------------------------------------------------------------------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拆迁补偿、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损害赔纠纷、劳动仲裁、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MEN财贸中心B8层;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5333142777 13126837129

微信号:ZY5826261

电子邮件zhangying1410@126.com]   QQ 582943534

互动博客:

http://zhangyinglawyer.fyfz.cn/

http://www.9ask.cn/blog/user/gulang1/index.html

http://www.lawtime.cn/lawyer/lll103713503103718597

http://www.66law.cn/lawyer/gulang1/

http://yinglvshi.findlaw.cn/

http://gulang1.fabao365.com/

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http://blog.sina.com.cn/u/3267281515

http://user.66law.cn/index.aspx

http://www.chinavalue.net/857029/Default.aspx

 http://www.366law.com/118273

http://gulang1.lawyer.m148.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颖律师提供“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颖律师,张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2683712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颖律师主页,您是第9332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