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颖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12-10 15:35)    点击:38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拆迁补偿、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损害赔纠纷、劳动仲裁、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5333142777 13126837129

微信号:ZY5826261

电子邮件zhangying1410@126.com]   QQ582943534

互动博客:

http://zhangyinglawyer.fyfz.cn/

http://www.9ask.cn/blog/user/gulang1/index.html

http://www.lawtime.cn/lawyer/lll103713503103718597

http://www.66law.cn/lawyer/gulang1/

http://yinglvshi.findlaw.cn/

http://gulang1.fabao365.com/

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http://blog.sina.com.cn/u/3267281515

http://www.chinavalue.net/857029/Default.aspx

 http://www.366law.com/118273

http://gulang1.lawyer.m148.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颖律师提供“合伙加盟  房产纠纷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颖律师,张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2683712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颖律师主页,您是第9323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