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申请书 (简易版,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使用)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6-23 03:22) 点击:272 |
网络查控申请书 (简易版,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使用) 申请人:管律师,***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事实与理由 方式一:***,现提出网络查控申请,望贵院批准。 方式二:***,申请人无法确定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存款是否能够足额保全,也无法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的规定,恳请贵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裁定保全数额**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律师/诉讼保全 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