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8-28 01:57) 点击:620 |
合肥交通事故专家律师高飞 法律热线15715512707 高飞律师,安徽大学法学硕士,合肥交通事故案件解决专家 合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项目?合肥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高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合肥地区的实际规定,一一解读。 一、医疗费 ①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定。 二、误工费 ①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②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 ①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目前合肥为78元/天。 ②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 数。 四、住院伙食补助 ①目前合肥为30元/天 五、营养费 ①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目前合肥为30元/天 六、残疾赔偿金 ①按照伤残级别予以确定,合肥交通事故律师 七、残疾辅助器具 ①根据医疗机构意见、鉴定机构鉴定结论,配置辅助器具。 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①一般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由赔偿义务人按照相应比例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残疾赔偿金,一级伤残支付比例为100%,依次递减,十级伤残支付比例为10%。 九、交通费 ①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