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葛弋慧
葛弋慧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3101200611109222
  • 资格证号:6520017004225
  • 地区:上海-徐汇区
  • 手机:13651658496
网站公告
推出常年财税顾问优惠服务,即18000元/年。 常年税务咨询服务,收费为6000元/年,需要其他服务另外优惠收费。 服务内容: 1、日常税务咨询,指导客户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就客户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税务法律意见; 3、参与客户重大涉税项目谈判,就有关税务问题提供咨询性意见,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提供与客户有关的最新税收法规政策信息; 5、重要税务法律文书的审核、制作; 6、对管理层、财务人员、购销人员等进行税务培训; 另,优惠推出常年人事+财税顾问服务,28000元/年。 人事服务内容: 1、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修订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职务发明协议等; 2、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外籍雇员、加班、假期、社会保险、补充性员工福利安排等; 3、人力资源法律问题的专项培训; 4、代表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与诉讼等。 上述收费标准是按照公司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下,人数在50人以下规定的。免费代理1-2个案子(20万标的以下),其他个案七折优惠计收律师费。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1-05-11 08:35)     点击:83

一、设立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允许向社会募集。

2、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

1、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取消了下限,仅作了50人以下的上限规定,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有上下限之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出资证明形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为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面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为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目前在上市公司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采取无记名方式。

四、股权转让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权受到一定法律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票还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方式不同

1、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依其投资比例行使权利。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依其所持股份数额行使权利。

六、组织机构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更灵活。如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两名监事,在股东会的召集方式、通知时间等方面也较为灵活。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2、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七、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多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所有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高,所以必须强调组织机构与法人治理机制的完善,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八、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开放性,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以保障社会投资者的利益;

2、有限责任公司则因其为非开放型公司而不受此限制。

  

 葛弋慧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651658496  ,如果需要了解财税知识和服务,请登陆   www.shtaxhelp.com

 

发表评论
葛弋慧:
验证码:   匿名评论

葛弋慧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