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军,男,41岁,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陕西(西安)博纳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妇联维权志愿者、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会员。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十余年,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执业数年来,始终秉持“诚笃、谦和、严谨、敏锐”的事业理念,坚守良知,捍卫法治,厚积薄发,追求卓越。广泛涉足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及非诉讼业务,谙熟法律法规及相关证据规则,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及丰富的庭审经验。执业以来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三百余件,其中主要以疑难、上诉案件为主,能达预计结果率为80%。另外,兼任五家中小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其稳健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合作良好。2007年撰写的《王某故意杀人案辩护词》被西安市律协评为优秀辩护词;2008年被评为陕西省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陕西省妇联、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聘为“陕西省巾帼创业导师团”导师;曾受聘于西京大学兼职教授法理学一年;多次接受广播电台邀请担任法制栏目的嘉宾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