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由谁担责?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06 12:00) 点击:310 |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由谁担责?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的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