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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李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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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09061212111613
  • 资格证号:
  • 地区:上海-黄浦区
  • 手机:135858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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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婚起诉,应该在被告经常居住点的法院?还是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详细内容 离婚起诉,应该在被告经常居住点的法院?还是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夫妻婚后居住在新房子,现在已经分居, 男方任然住在新房子为经常居住地点, 但是与男方的户口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到底是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上诉呢? 是应该向男方现在经常居住所在地上诉 还是像男方的户口所在地上诉????
地区 上海-上海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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