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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您好
请求帮助,房管局把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自主把部分店铺分租给我们4户,现在房管局对此国有资产处置,请问分租部分我们有优先购买权吗?甲方处置资产时没有通知我们合法吗?我们的损失谁承担?
地区:湖南-常德 分类: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13-01-17 14:19:24
提问者:ASK1358403564p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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