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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我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领房产证时写的是父亲和我两人共有,各占份额50%,当时以我父亲的名义在银行贷款13万,贷款一直是我在偿还。现在由于某些原因,想把房产处理掉,现在房子市值60万左右。我想问的是,假如现在房子卖掉,卖房款怎么样分?我、我母亲、我父亲三分别能分多少?另外我父母在买房时以他们的名义借的外债20万怎么处理,要在卖房款总额中减去吗?
2、我父亲现在要和我母亲离婚,我父亲是小学教师,我母亲是农民一直没有工作,今年50岁。想问的是:我母亲能不能要求我父亲补贴生活费呢?如果能要求的话,标准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