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冬律师成功案例 抢劫杀人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不核准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12-27 13:54) 点击:287 |
河南户某抢劫杀人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不核准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户猛、臧倩清、段鹏翔经密谋欧策划,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用匕首多次捅刺被害人致人死亡(臧倩清、段鹏翔从外地到户猛老家搞钱,三人经策划后,购买作案工具、选定作案对象拉活的三轮车夫,先欺骗车夫要去某地,路上行经偏僻无人地段,三人配合抢劫将车夫遭到反抗,三人用事先准备的匕首、胶带及捡拾的砖头将车夫打死),法院认定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认定三人“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另:户猛多次抢劫,所犯罪行极其严重,鉴于臧倩清、段鹏翔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且犯罪次数少于户猛,遂判处户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被告人均判死缓。而且被告人户猛的亲属被公安以包庇罪予以立案。 二、办案思路 律师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量刑不当,适用法律不当。 被告人户猛有诸多的“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其不属于罪大恶极,完全不符合死刑适用之基本标准和具体标准。原审判决对户猛判处死刑,有失公正。 另外被告人户猛的身份不清,户猛真名户磊,他冒用的是他亲哥哥的名义。 本案有调解基础,律师建议家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 三、办案过程 律师受理该案后,查阅原审案卷,进行会见,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书写详细的律师意见书,经过信访程序,在最高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当面提交给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告知法官家属正在进行调解工作。后家属卖了农村的地并贷款赔偿给死者家属。律师提交补充意见,与接待法官多次面谈。 四、案件结果及办案心得 案件结果:结果不予核准死刑,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 办案心得:生命大于一切,死刑案件办案应该慎之又慎。 本案是律师办理的第二起死刑案件,第一起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执行死刑。本案律师总结经验,竭尽全力提供有效辩护,提供法律帮助。 本案中被告人的亲属多次找到死者家属,积极协商赔偿,但因赔偿数额问未能达成一致,但说明了死者家属的现实实际要求,并非刻意要求追究谁的死刑,完全有调解余地。律师抓住这点,建议被告人家属极力赔偿,后减免律师费,用于赔偿。加之案件确实存在问题,最终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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