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责任方打官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1-07-27 17:35) 点击:533 |
发生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要进行责任认定,对于损失赔偿部分,双方如果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庭审时需要什么材料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开庭需要什么材料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或认为可能致残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完毕后进行。如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则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8、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如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须提交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被扶养人为受害人父母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 9、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如要求住宿费的,须提交相关票据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