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同饮者是否应当担责?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21-07-18 22:40) 点击:208 |
饮酒本身不违法,但饮酒后会使饮酒者神智和控制力下降,饮酒者在人身、财产上会处于一种比正常情况下更为危险的境地,在从事驾驶、高度危险作业等行为时,不安全系数明显增加,会使社会大众、公共秩序处于危险状态。故共同饮酒本身虽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共同饮酒人之间也不存在契约关系,但因其行为存在潜在危险而产生了一般注意义务,共饮者负有义务阻止损害的发生。 共饮者的注意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喝酒过程中的提醒、劝告义务;二是酒后的护送、通知、照顾义务。举个例子:小一、小二、小三聚餐,小一、小二放任小三饮酒,明知小三饮酒后驾车却未进行有效劝阻,也未安排车辆运送被告小三返程,小三返程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小一、小二对交通事故存在一定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酒文化”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但饮酒助兴之时,既要保证自己不酗酒、醉酒,还要摒弃斗酒、强行劝酒、酒后驾车等行为,只有文明、适量饮酒才能尽酒之功用,让饮者裨益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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