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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车辆交警可以扣多长时间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21-07-17 13:25)    点击:217

交通肇事逃逸的,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交通管理部门会对逃逸者进行查缉,那么肇事逃逸的车辆交警可以扣留的期限?今天,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肇事逃逸的车辆交警可以扣多长时间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可以扣留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自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综上可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留多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如果您也需要帮助,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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