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有两套房子,一套位于四川南充,一套位于四川攀枝花。我爷爷生前一直说,老家南充的房子因为是祖业要留给我爸爸,攀枝花的房子留给我小姑姑。2010年爷爷生病住院,于2012年去世,去世后所有家庭成员(即:我奶奶,我爸妈,大姑妈,小姑妈,小姑夫)全部在场的情况下,由小姑妈和小姑父提出写一份关于爷爷生前两处房产的协议分配(内容为:我爷爷生前共有两处房产,即为他和我奶奶夫妻共有财产,现因我爷爷去世,按照他的意愿将他所属两处房产一半的产权进行分配,南充房子为儿子所有,攀枝花房子归小女儿所有)然后我奶奶,小姑,我爸爸,大姑妈均签字按了手印。大姑还写了一句,对此分配无意义。后因南充房子拆迁,小姑反悔,不愿履行当初的协议。在签协议之后她反悔之前,我们无意中发现其实我爷爷生前是写过两份遗嘱的,一份是南充的房子,一份是攀枝花的房子。但是他去世后两份遗嘱都在我小姑手上,现在我小姑把属于我爸爸的那份遗嘱私藏起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因我奶奶一直很疼爱我小姑,所以现在她偏帮我小姑),现在还逼我爸放弃老家的房子,请问我父亲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