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志雄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不遵交规逆向行撞了电动担全责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02:00)    点击:195

  宽阔的马路偏要逆向行驶,结果撞了电动车,最后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提起此事,肇事司机马某后悔不已。

  近日,在晋城市区某工地打工的河北省河间市人马某,下班后,驾驶自己的五菱面包车准备去附近吃饭,车沿AA路与BB路的连接道靠道路左侧由东向西行驶到XX集团路段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了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当事人马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明知逆向行驶不对,却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结果导致事故发生。日前,处理该案的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和驾驶人,尤其是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在我国实行的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右侧通行法则,电动车、自行车也不能逆向行驶。如果逆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事故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志雄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志雄律师,陈志雄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志雄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070883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志雄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充律师 | 南充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志雄律师主页,您是第1630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