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2-1994年在慈利县司法局工作。199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
至今共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担任张家界日报社、湖南鑫成置业有限公司、张家界鸽子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张家界市银行同业公会、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信用联社等许多单位或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通过起草审查重要经济合同等方式为顾问单位保驾护航。办理刑事案件100余件多被告人经过我的辩护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6人被宣告无罪。我承办的震惊全国的以张君为首的渝湘鄂系列特大抢劫案,为第四号主犯赵正洪辩护(中央电视台进行过直播);承办了我省第一个因农基会70万元贷款本息无法收回被控滥用职权案,被告人李泽满被判一年缓刑;承办了全市影响的零溪油厂偷税400000元大案,被告人刘吉如被判2年缓刑;我还为特大抢劫杀人案主犯谷康林辩护,他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保住了一条命。为故意杀人案瞿春莲辩护,在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为其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改判无期徒刑。
2006年参加全市律师演讲比赛获第一名。
自1997年至今在《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妇女》、《法制时空》、《中国律师报》、《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湖南律师》等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近30篇。
我的执业宗旨是:诚信为根,敬业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