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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
李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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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301200510222199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湖南
  • 手机:1310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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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法 纠纷
详细内容 2012年8李某到甲公司工作,约定甲公司每月支付李某工资3200元,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工资。2013年李某从甲公司辞职。2016年3月10日李某发现工作期间甲公司没有给其购买社会保险,便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甲公司不予认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李某可以对公司提出哪些条件?
地区 湖南-长沙
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询问人 ASK1465741810qbr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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