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17 02:37) 点击:230 |
夫或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财产和子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一方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1、立案,需要带起诉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法院决定立案后会通知您交费。 2、调解,案件由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但庭前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也有可能在开庭后进行调解。 3、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具体的流程为: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出示证据。最后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法院判决 法庭一般会再次主持调解,如调解不成会判决,当事人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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