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李中华
李中华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1101200910617567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手机:15010505535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中华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妻子突患癌症 丈夫诉请离婚法院未准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12-24 12:54)     点击:605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15010505535

  中国法院网讯 年近50却患上癌症,已经与丈夫结婚有二十多年的陈兰做梦也没有想到,在她最想要得到关爱的时候,丈夫会不顾亲情一纸诉状提出要与她离婚。无法接受现实的陈兰在法庭上放声痛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不准他们离婚,给了陈兰些许安慰。

  黄强与陈兰于1980年自由恋爱,第二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没有多久,女儿诞生了,给了这个家庭更多的欢笑,一家人其乐融融。前些年,陈兰从企业内退,黄强在某物业公司工作,女儿也已经长大成人了,不需要他们操心了,陈兰感觉心头放宽了许多。但是不幸在去年降临了,陈兰被医院诊断为患上了乳腺癌,在医院治疗期间,黄强对其开始不关心了,有时也不来看她,使陈兰非常伤心。更没有想到的是,今年10月,丈夫一纸诉状,要与她离婚,陈兰始料未及,痛哭着认为自己对黄强是有感情的,今后会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不同意离婚。看着陈兰掩面哭泣的神情,黄强坐在法庭上不为所动,执意认为夫妻之间常为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难以维持,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两人有较好的婚姻基础和感情。双方产生矛盾是彼此之间遇事缺少沟通、处理矛盾的方式方法欠妥所致,陈兰现流露出希望改善双方关系的意愿,作为丈夫的黄强应对患病的陈兰给予一份关爱,只要双方做到珍惜彼此感情,相互包容体贴,正确处理好夫妻关系,共同经营好家庭,夫妻和好是可能的。 最后,南长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作者:许骄妍 佘君红 转自中国法院网

  姓名:李中华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电话:15010505535 13269886376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纠纷、债务债权、合同纠纷、公司法律、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知识产权领域:与清华中文在线合作筹划在线反盗联盟”。金融投资领域:四川黄龙集团北京投融资项目法律顾问。房地产领域:在房地产方面曾参与 过、朝外MEN写字中心、大成国际中心、等项目的签约、按揭、合同的草拟及审查、办理房屋产权及抵押等工作。作为天佑集团法律顾问,参与与全球最大的光盘 制造商—莱德集团谈判,并最终取得中国大陆区总代理资格。

发表评论
李中华: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中华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