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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锐锋
吴锐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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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2101201010884549
  • 资格证号:
  • 地区:辽宁-沈阳
  • 手机:1388933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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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锐锋,男,1977年生,辽宁文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只承办刑事辩护业务。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17号德郡7号1717室 联系电话:13889338160,    QQ:4525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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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点的选择--角色互换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1-06-14 02:18)     点击:270

  1、从刑事辩护的地位说起

  刑事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天然地处于防守地位--这从辩护两个字也可以看出来。

  作为守方,首先必须清楚地了解攻方所有的攻击手段,而后才能展开有效地防守,并进一步进行防守反击。

  所以,辩护律师必须“针对起诉、围绕其相应的(卷宗)证据”展开具体的辩护工作。

  2、角色互换

  辩点可能会想出很多来,但最后写入辩护词的也许只是其中几个;因为提出辩点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它,所以在证据上、逻辑上有缺陷的辩点是不会拿到法庭上去的--这就涉及到辩点的锤炼。

  所以,每想到一个辩点,绝不可沉迷于新发现的喜悦之中,而要马上转换自己的辩护律师角色为控方角色,想方设法地对刚才的辩点进行不择手段地无情批判,以使这个辩点历经千锤百炼而后,或者土崩瓦解而被放弃,或者坚不可摧而被留用。

  3、注意被害人的权益、被告人的思路

  有时,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会不知不觉地忽略了被害人的权益;这样的结果是容易把被害人在被指控犯罪过程中承担的义务放大,从而使辩点的构成具有缺陷--这是辩点的锤炼中要注意的。

  而被告人辩解的思路,是把每一个想得到的辩点都看得很重要--无论这个辩点有怎样的证据和逻辑上的缺陷。但是,辩护律师在与他们进行会见时,职业上的习惯会对有缺陷的辩点进行批判,这有时会让被告人很诧异,认为辩护律师在帮着被害人、公诉人说话--这要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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