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专注才能专业!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吉元,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陈吉元律师毕业于广东中山大学,获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同时十分注重刑案领域的司法政策动态,关注案件的关键细节,精彩的辩护意见常常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陈吉元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每年办理近百余宗重大刑案件辩护。倡导诚信高效,充分利用精通刑事法律、熟悉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的优势,专攻经济犯罪,诈骗罪、毒品犯罪、盗窃罪、强奸罪等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办理较多不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刑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陈吉元律师联系方式:13612861696 QQ号码:601276548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到底要用多长时间?深圳陈律师为你解答?龙华律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5-09 17:17)    点击:191

  离婚到底要用多长时间?深圳陈律师为你解答

   吉元律师电话:13612861696

《婚姻法》中的规定是: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感情破裂做了具体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吉元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吉元律师,陈吉元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吉元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1286169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吉元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吉元律师主页,您是第656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