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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池
黄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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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800200411176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长沙
  • 手机:1375502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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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池律师,男,汉族,1978年生,湖南娄底人,法学本科,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后,一直在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长沙)从事律师工作。曾先后担任湖南五强产业集团、长沙巨星集团等企业专职律师;在此工作期间,养成了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较深入地了解。熟悉刑事、民事、经济、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以及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相继担任长沙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如长沙市泰和达机械有限公司、湖南省浏阳河机械有限公司、长沙骏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沙创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执业以来,办理了数十起民事、经济案件;在刑事辩护方面亦有一定的经验,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的案件,如担任曹某故意杀人案、石某贪污受贿案、汤某交通肇事案等一系列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联系电话:013755024545(长沙)电子邮箱:cici6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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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牌、黑车及其他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0-05-29 04:40)     点击:427

若不是上车牌手续繁琐并且高收费,不会诞生偷牌产业;若不是政府严格控制出租车市场准入,导致正规出租车成本高昂而且供应不足,不会产生所谓的黑车现象

在青岛听说了一个小段子:老王早上去开车,发现车牌丢失,车门上贴一告示:“鲁B5F×××,车牌在此,薄酬100,电话187642501××,信誉至上,绝不再偷!”据说这是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新兴起的“产业”,当地人笑曰:偷车牌“商机无限”。

偷车牌在各地时有耳闻,确乎是中国特色的“产业”,而那些早早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里,这个产业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其他地方,也都是有偷车的没有偷 车牌的。原因很简单:车牌不值钱。在我们这里成了“产业”原因也很简单:车牌值钱,价格至少是赎回价100元的两倍,还要去公安局挂失、去车管所补办,费 时费力,来回几趟都不一定办得下来。所以,小偷出的价还是很“公道”的。

偷车牌事太小,公安局都不会立案,顶多给当事人添堵。黑车的事可就大得多了,甚至能到人命关天、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国的高度。2009年中国的一大新 闻事件——上海“钓鱼执法”,起因就是黑车。其过程之诡谲、结局之突兀、众说之纷纭,堪为中国版之罗生门。此事已不了了之,深得中华文明之精髓。

更为令人遗憾的是,各地似乎都没有接受上海事件的教训。或者说,根本没有检讨“钓鱼执法”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谈不上铲除产生这一黑色链条(不 是黑车的黑)的制度土壤。于是乎,近日我们看到北京媒体以一贯的政绩宣传口吻很正面地报道:2009年,北京市共有7011名黑车运营人员因“扰乱公共秩 序罪”被警方治安拘留。

与上海的“钓鱼执法”不同,北京似乎没有钓钩,起码媒体没有披露存在“钓钩”,但我仍然心有疑虑:7011人!这可是个庞大数目。如此多人因黑车营 运被拘,警方的证据从何而来?如果真有确凿证据,那得需要动用多少警力,耗费多少行政资源?从事情本身来说,便利百姓的所谓黑车值得动用如此强大的警力和 巨额的行政资源吗?如果仅仅是推论,就以此罪名入人以罪,该是多么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这涉及人身自由权,也涉及财产权的处置!没有足够确凿的证据和严格 的法律依据,是不能随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留私人车辆的。

北京乃至全国的黑车,一直是个问题,照目前的势头看来,似乎还可能永远存在下去。若干年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写了长篇调查报道《北京出租 车黑幕》,引发巨大社会反响,最高层领导也做了批示,居然至今黑幕依旧——垄断性的北京出租车体制一点没变,因此派生出来的黑车现象也继续绵延着,政府, 包括警方和城管、交管等等也继续耗费大量行政资源,甚至动用专政手段,对黑车采用拘人、扣车、罚款等等处罚。

严格管制的结果我们都清楚地看到了:无论政府手段多么严厉,黑车依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去年北京整治得够狠了吧,可现在,据粗略调查,仅 城八区119个重点区位就有约2000辆出租车“扒活儿”,媒体称为“黑车揽客现象有所反弹”。调查表明,北京有“黑车”7万辆左右,跟有牌出租车不相上 下。

偷牌与黑车,看似不相干,其实内在根源却是一致的:都是政府过度管制惹的祸。若不是上车牌手续繁琐并且高收费 (在精密电子产品的价格都不过十元八元的今天,一块毫无技术含量的小小车牌居然可以收费上百元,还美其名曰“工本费”,实在是侮辱国人智商,同时涉嫌利用 权力掠夺国民财富),不会诞生偷牌产业;若不是政府严格控制出租车市场准入,导致正规出租车成本高昂而且供应不足,不会产生所谓的黑车现象,因而也就不会 存在非法的“钓鱼执法”以及“合法”的扣人、罚款执法。

有关官员们一再说:黑车危害大!扰乱交通秩序、引发纠纷甚至产生治安问题。可为何就是解决不了?我们消费者何尝不希望政府能解决交通问题,同时又便 宜又安全?可看看那些黑车多的城市和地方,无一不是公共交通的弱点或盲点。严控出租车牌 (官员们说是避免供大于求产生恶性竞争)、动辄十万数十万的出租车牌照费、高达每月数千元的份儿钱,也让正规出租车不堪负累,导致市场供给长期不足,市场 覆盖有限,服务质量差。政府既然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为什么不允许市场力量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放开出租车市场,那些黑车还愿意当黑车吗?他们不想正正当 当、光明正大地挣钱养家糊口吗?还愿意冒着被拘留、罚款的危险去拉黑活吗?假如政府主管部门连这点认识都没有,只能说明他们的不称职和失职;假如已经有了 这样的认识,却因为权力和利益的原因 (发放出租车牌照、扣罚黑车都有巨大的物质利益和寻租空间)而不去做,宁愿把良民逼成犯人、把白车变成黑车(从好的角度来评价可以是执法,从坏的角度来揣 测可以是为部门创造收入为个人创造寻租机会),则恐怕不是简单能以失职渎职来解释了。

退一步说,即使黑车危害大,能比打黑车造成的危害更大吗?北京数万辆黑车,就是数万人的就业,后面依托的是数万个家庭的生计,而全国则会以百万计, 打掉了黑车,政府能够解决这些人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吗?政府打击黑车的执法,产生了无数的被拘留被扣车被罚款者,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甚至 导致他们生活无着,他们心里能不怨恨吗?不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吗?其实,各地在打击黑车过程中,都已经出现了恶性案件,如上海“钓钩”被捅死。如果这 种不满不是发向个人而是发向政府和社会,难保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拆迁已经成了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之一,难道打击黑车也要成为之一?

从某个角度看,不客气地说,黑车其实是在替政府的失职作补偿。政府没有解决就业,他们自己就业。政府没有尽到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而市场有这样的需 求,黑车就像雨后春笋一样自然。所以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不是严打黑车,而是首先考虑解决公共交通问题,其次是放开出租车市场,让市场来解决增加供给和提 高服务质量问题。否则的话,结果也不应该是政府严打黑车,而应该是民众问责政府!

令人惊诧的是,各地打黑车力度不小,但真正的出租车违规乃至违法经营却长期存在。如北京站前的出租车宰客问题,都多少年了,一直没有解决。我每次在 那打车,一说去附近就拒载。那些可都是正规出租车!而旁边就是驻守在此的执法人士。明摆着的官商勾结的事,却一直没人管,反而把那么多的行政资源用于镇压 绝大多数是谋生而为,又填补了公共交通空缺的所谓黑车,不能不让人感叹其中体现出的执法偏好。

对黑车营运适用扰乱公共秩序罪,对有关人员实施拘留,对黑车扣留、罚款等等,很多措施实际上涉嫌违法。对于这些问题,有法律专家进行过专门探讨,笔 者不再引述。但我想说的是:只有放开才能管好。只有放开公共交通市场,才能利用好市场资源 (黑车实际上是个体民众对公共交通的投入),解决好百姓出行的问题;只有有了充分的竞争,消费者才能有拒绝被宰的机会和可能 (有需求就有市场就有服务提供者,现在的黑车拉活的地方就能形成正常的市场),才能建立良好的运行秩序;政府只有依法行政,而不是围绕权力和利益而行政, 才可能真正解决好交通管理问题。

我国的出租车或者黑车问题,一点都不复杂,不需要多高的管理智慧就能想明白,也不需要多大的魄力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问题,却多少年来一直困扰着政府和百姓而不得其解,不知是体制的荒唐还是百姓的悲哀?

日前出行,照例打不到出租车,还是黑车救急。途中跟司机聊天,司机说:我一家四口,就靠这车养活着。现在风声紧,有几个同伴被抓被罚了,但我还得出来,家里等着用钱啊!政府为什么不让我们堂堂正正地做呢?让我们缴税也乐意啊,一个月一千两千都行。

面对屡打不绝的黑车,希望官员们听听这些黑车司机的话。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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