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义,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湖南省法学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长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成员;担任湖南省首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总顾问和湖南弘一司法培训学校首席讲师。从事专职律师十余年来,一直以“弘扬正义、一心为民”为宗旨,以“铁肩担道义,肝胆写春秋”作己任。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达数百件,并成功代理了我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湖南省第一例公墓被盗民事赔偿案、株洲市第一起非法传销案等在省、市具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本人也因此多次被评为事务所或市级优秀律师,2009年,因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作为唯一律师代表被邀参加全省市州司法局长暨发挥职能服务“三保”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作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