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在先。能不能提请工商部门撤销在后注册的同名商号?
甲和乙同在一个市级城区,甲是个体户,以“A商标注册在先。能不能提请工商部门撤销在后注册的同名商号?
甲和乙同在一个市级城区,甲是个体户,以“ABC”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41类包括文化传媒的和35类广告宣传的服务商标,已经由国家商标局核准下发了商标证,甲在商标局受理后,就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向工商部分递交了商标局受理书的备案材料,乙在甲拿到商标证之后几月才向工商注册了“某地ABC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现在也注册这个商标名称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于乙向工商注册了,致使甲现在不能以ABC注册这个文化传媒的公司,且乙经营的范围内也包括甲41类商标的保护范围。甲向工商部门申诉,工商部门回复不能撤销乙的商号,原因是甲仅仅是个普通商标,不是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请问这样的回答合理合法不?甲该怎样维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