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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优银
王优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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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411951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手机:13811117637
网站公告

王优银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修生,专业拆迁维权律师,承诺只为被拆迁人代理官司的维权律师。擅长拆迁维权法律业务,并独创性的创造了拆迁维权技巧,并作为培训团队律师的教材。有九年法律服务经验,有过上千起胜诉案件的成功积累,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别善于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具有极强的危机化解能力;被授予市级“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思维严谨,善于运用独创的方法和独到的见解为客户排忧解难,谋求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一名承诺只为被拆迁户服务的专业律师,是全国著名的盛廷拆迁团队的组建人员,创造一小时为被拆迁人净赚“四百万”的维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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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国家赔偿案省高法驳回申诉咨询
详细内容 我是一名警察。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前在淄博市淄川区看守所工作。2014年3月23日我因值班为检察院提审嫌犯有过接触便祸从天降。4月16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在没有证据证实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我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侦查,并将我刑事拘留,至4月30日以“罪行较轻,无逮捕必要”为由将我释放。在我拒绝释放情况下,强行为我办理了取保候审,至2015年4月29号解除取保候审,2015年7月10日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7月13日送达本人。他们给我的身体、家庭、精神和名誉造成严重伤害,一纸撤案无法抹平我所受的伤害! 2015年7月21日我以淄川区检察院违法拘留为由提出纠正冤假错案、追究办案人员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国家赔偿申请,9月11日淄川区检察院送达不予赔偿的刑事赔偿决定书。9月22日我不服到淄博市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11月17日市检察院送达予以维持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我不服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12月8日向淄博市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12月27日收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邮寄维持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本人不服继续申诉,2016年6月2日收到省法院邮寄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他们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我仍不服,法律社会不想自认倒霉,想咨询怎么办?诚征有正义感且对此案感兴趣的律师帮助维权!
地区 山东-淄博
分类 刑事法律-
询问人 ASK1472030030ekk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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