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2-01 12:58) 点击:787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十堰律师/十堰陈宇鑫律师网(www.sy3777.com)提示: 本文由十堰债务纠纷律师陈宇鑫(预约电话:151-7227-7588,132-9716-3777)整理、友情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法[2011]336号) 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第6、第7的规定处理。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