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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石火
陈石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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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9010911019299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广州
  • 手机:13828432906
网站公告

      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刑事辩护和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曾经办理的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纠纷、著作权纠纷、小股东知情权诉讼纠纷、股东派生诉讼纠纷、盗窃抢劫等案件均获得成功,参与律师见证数十次,多次参与大型项目的洽商谈判,并为多家顾问单位起草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协助企业管理及催收应收账款,处理顾问单位的债权债务纠纷。法律功底扎实,思维清晰、逻辑严谨,处事大胆干练,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工作审慎而不软弱;沉着却不寡言,具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年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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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销脏罪成立吗?
详细内容 我从其他地方买回来一辆自行车,然后买出去,买出去时候,那个买家说是他的单车,然后也提供了证据,证实是他的车,当时候报警了,我对警察说我不知道那辆车是被偷回来的,警察当时候就叫我写下案发过程,我就写下,最后警察对那辆单车拍照然后叫我在相片正下方,写下本人在某地方路边买到一辆自行车,然后签名写日期,我就走了。但是那个事主说,他会对我起诉,我最后跟警察说,他们会对我起诉,我有罪名成立吗?警察说他们那份我所写下的经过和我签名的照片都是只有警察自己保留了一份。律师先生麻烦你帮我解答一下,我这几个晚上都没有安下心来,多谢律师先生。
地区 广东-广州
分类 刑事法律-
询问人 ASK1284096826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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